Monday, September 17, 2007

Girl wears high heels

平素不穿高跟,一穿高跟,便害噩梦。昨天老爸哥们儿女儿的婚礼,跟众多叔叔大伯们好久不见了,想说怎么也穿的漂亮点去溜达溜达,减少点爹娘在婚礼上受到的刺激。于是光脚套上刚买了还没穿过的高跟,颤巍巍的出门了。刚下了三级台阶,就liexie了一下,差点么滚下去。终于坐上公交,站了有半个城市,终于等到个座位。坐到终点站,刚下车,俺娘就撑不住了,晕车晕的声称再也不坐车了。于是一堆人决定走三站去饭点。。。

噩梦开始了,为了抄近路,俺爹选择了高低不平滴小胡同,东钻西钻,在我即将卧倒街头的时候穿出了一片坑洼滴土壤,来到了饭店门口。老娘赶紧找了个超市买了双脱鞋给我,于是乎,不但没美成,还在人家婚礼上穿了双花里胡哨的拖鞋走来走去,啥形象气质全没了。回到家,脚上全是水泡,从上到下,从左到右,分部的很是一个均匀。 高跟噩梦还没结束,我也是手快,戳破了水泡不打紧,还把那层皮给扯下来了,这下可好,纷纷嫩嫩的脚底肉让我疼得呲牙咧嘴,晚上干脆缠上纱布了。

这几天在看一部电影:The evil wears prada。里面的美女一个个穿着七八公分的高跟鞋,在曼哈顿街头健步如飞,看的我这叫一个泪奔,这样的境界不知道得修炼多久,不过经历了昨天的惨痛之后,我决定,以后在家里也穿高跟,把高跟当拖鞋,把高跟当事业,直到穿平跟不会走路的那一天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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